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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员工有权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8-02 点击:0

什么情况下员工有权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网友向本网咨询该问题,在此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回复如下:
解答: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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