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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出轨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吗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01-02 点击:0
 
深圳罗湖丁小姐向深圳离婚律师网咨询,其发现其丈夫上月与她人存在婚外情行为,其想提出离婚,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其丈夫作为过错方能不能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对此,深圳离婚律师网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按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婚外情等过错行为并不是少分或者不分的法定理由。  
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现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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