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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涉外离婚案件办理流程程序(与香港人,外国人如何离婚)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3-03-03 点击:0

内地人与澳门人如何离婚?内地人与香港人离婚程序流程?大陆人怎么与台湾人离婚?中国人与外国人离婚的如何办理?本网经常接到类似问题的咨询。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与世界各地的交流非常频繁,随着人员的往来频繁,跨国婚姻日益增多。同时随着香港、澳门与内地交流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家近年不断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内地与港澳人员之间的婚姻也是日渐增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窗口的深圳更是常见。而当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和好的,那他们的婚姻如何解除呢?需要走什么流程?深圳离婚律师网律师常年在深圳执业,办理了一些中国人与美国人、德国人、马来西亚人、新加坡人、埃及人的离婚案件,以及很多大陆人与香港人、台湾人的离婚案件,下面就简单介绍如下:
 
一、我们办理的部分涉外离婚案件

1、代理刘某诉马来西亚人离婚纠纷案件(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2、代理德国籍当事人诉李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3、代理罗某诉美国人离婚纠纷案件(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4、代理龙某诉新加坡人离婚纠纷案件(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5、代理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居民诉陈某离婚纠纷案件(宝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书)。
6、代理肖某诉台湾人李某离婚纠纷案件(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7、代理香港籍黄某与香港籍张某离婚纠纷案件(罗湖区人民法院调解书)。
8、代理香港籍当事人诉罗某离婚纠纷案件(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9、代理邓某与香港人李某离婚纠纷案件(宝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书)。
10、代理白某与香港人何某离婚纠纷案件(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11、代理何某与香港人钱某离婚纠纷案件(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调解书)。
...... 
二、我国涉外离婚的办理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无非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包括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况均达成一致,共同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从而解除婚姻的方式。而诉讼离婚,即是指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无法达成一致,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方式。下面就分别介绍如下: 
第一种是涉外婚姻的协议离婚方式。 
(一)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的办理条件 
1、双方结婚证是由我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4、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涉外婚姻协议离婚办理所需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离婚协议书。
4、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至此,涉外婚姻就解除了。
 
第二种是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方式。 
涉外婚姻如何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呢? 
一、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的条件?
并非所有的纠纷都能通过法院解决,即使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向法院受理案件也是有相应的条件要求,只有满足相应条件,法院才能受理。向法院提出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能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符合上述起诉的条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 
2022年7月6日上午,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在深圳龙华揭牌成立,标志着全国首家实行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审判中心正式运行。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台家事一审案件。因此在深圳的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全部向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涉外离婚案件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先向立案庭提出立案申请,立案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可以参考上述协议离婚所需身份证明材料提供);
2、管辖权证明材料;
3、民事起诉状一式二份,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请求就是你要求法院处理的具体要求,是案件最关键的一环。因为法院审判的原则是不告不理,你诉请什么,法院就审什么,所以确定诉讼请求一定要慎之要慎。一般来说,离婚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主要为三项,一为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二为关于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的要求;三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当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不同,有些案件还可以提出其他主张。 
事实和理由,就是指你提出的诉讼请求基于哪些事实,为什么提这个请求?该部门简要陈述即可,很多人在那长篇大论,没有必要,具体的内容可以当庭发表。
如不知起诉状如何写,可以参考法院公布在其官网上的起诉状范本模版,如有条件的,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由专业律师代为起草。 
4、证据材料一式二份,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证据是离婚案件成败的关键,所以作为原告在准备起诉时,还要整理好自己的证据(一式两份),向法院提交证据只提交复印件,原件自己保管,开庭时要出示。
离婚纠纷案件中的证据形式多样,不同案件的举证内容并不相同。具体看案件的诉讼请求确定,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来收集证据。要求离婚的,则搜集一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要求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则搜集一些你方抚养小孩比对方抚养更有利的证据,以及抚养小孩需要的开支情况、对方的收入情况等。但基础的证据是一定要交的,包括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等)。
要切记的是,案件证据不在多,在于精,能达到证明自己的主张即可。有些当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以为证据交的多对自己就有利,熟不知有些证据反而对自己不利。所以如果对证据该不该交,把握不准的话,在提交证据前最好是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后再确定证据提交。 
5、立案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清单等)。 
四、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诉的具体程序
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与国内离婚诉讼程序相差不大,程序大致为: 
 (一)立案。
1、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需要先向立案庭提出立案申请,立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上面已经说明。
2、立案方式: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除了现场立案外,还推出了网上立案申请。
a.现场立案。当然是携带好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现场提交资料立案。 
b.网上立案: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开设了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在线申请立案。 在深圳可以使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在线申请立案。
3、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资料后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现在法院都推行诉前联调措施,特别是离婚案件,能调解解决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因此很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
5、如调解无效的,法院正式立案的,会向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诉讼费交费通知书,收到该通知书后,原告切记一定要要七天内向法院交纳诉讼费,如果逾期未交的,法院将会按撤回起诉处理。
(二)应诉阶段。
1、法院在正式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
2、被告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则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涉外一方的答辩期是30天)。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同时被告应当在举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收到被告的证据后同样应当送达原告。
4、各类文书送达完成后,法院则会排期开庭,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三)庭审程序。
1、离婚案件,当事人如果认为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否则法院会公开审理。
2、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开庭传票所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原告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如一方不方便前往现场开庭,还可以提前跟法院申请,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在线庭审。
4、庭审的流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下来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辩论终结,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5、法庭会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庭审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并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笔录签字确认。所以庭审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语,庭审时所有发言都将会记录在卷。
6、庭审后,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前,如认为对庭审的意见还有补充的,可以庭审向法庭提交补充意见。
(四)判决阶段。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的,法庭将依法判决,判决书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现在深圳的法院大部门都是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送达判决书,届时会有手机短信及微信提醒,当事人要注意及时查看。
(五)上诉
切记,当事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务必要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认可判决裁决结果,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状一式二份,可以书面提交给原审法院的法官或助理,也可以提交通过深圳移送微法院在线提交。
上诉后,法院会向上诉一方送达上诉费交纳通知书,上诉方收到后务必在七日内缴交上诉费,否则法院会视同撤回上诉,那样的话原一审判决自动生效。
五、涉外诉讼离婚程序的特别规定
1、在港澳台或外国形成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
2、律师接受涉外一方授权,律师的授权委托公证认证手续。
3、送达。涉外离婚案件中,送达是最为繁锁的手续,而送达又非常重要,送达程序不合法可能导致判决书被发回重审。。
4、涉外离婚案件的涉外一方的答辩期及上诉期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一审判决书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特殊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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