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金融投资>投资纠纷

民间委托理财和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8-15 点击:0
  
司法实践中,民间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较难区分,当事人在对簿公堂时往往各执一词、各执己见,特别是对于约定了保底条款的民间委托理财,投资人通常会主张实质为民间借贷合同,从而要求受托人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由此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惑和挑战。因此,准确界定民间委托理财和民间借贷,对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指引作用。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将其资金、证坏冉鹑谛宰什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管理、投资于证弧⑵诨醯冉鹑谑谐〔按期支付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合同关系。区分两者的关系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从投资回报看。民间借贷目的应在于追求固定的利息回报,而对资金管理的行为及收益的分配并无预期。民间委托理财对资产管理行为产生的超出固定收益的部分应当有所约定。  
其次,从款项用途看。民间借贷的收款人可以对资金进行自由的支配,用途较为广泛,不受约束。民间委托理财的收款人不得随意使用资金,仅仅限于双方约定的理财或投资行为,如私募基金、股票等。  
再次,从表现形式看,民间借贷通过借款人出具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约定出借人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借款人,借款人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民间委托理财出资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通过书面委托合同或口头约定受托人对其资金进行管理,即由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投资于证券市场,并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委托人相应的投资收益。  
综上,民间借贷和民间委托理财存在一定的差异。还需要说明的是,民间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可能存在转化。例如双方原本是民间委托理财关系,在委托到期后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来源:西湖区法院 作者:刘凌雄 魏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