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员工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马上结还是等下月)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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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向本网咨询,问如果员工辞职或被解雇的,其当月工资何时发放?下面简单回复如下:
解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规定: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支付周期未满的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计发;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离职时,当月的工资一般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如对于季度奖、年终奖等,可以在双方之前约定的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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