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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多久(票据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10-23 点击:0

我们都知道票据上有个权利叫追索权,那么追索权的票据时效是多久呢?应该多久内行使追索权?深圳票据律师网经常接到网友类似咨询,下面和本网一起了解一下: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由上述索规定,针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时效是6个月,针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时效是2年。而再追索权的时效是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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