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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律师: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10-23 点击:0

票据提示付款被拒,那么持票人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呢?深圳票据律师网经常接到网友类似咨询,下面和本网一起了解一下: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故由上述规定可知,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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